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 正文
继续教育学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日期:2020-04-15 00:00:00  发布人:jxjyxy  浏览量:2367

    根据新冠肺炎防疫工作需要,依据教育部、江苏省关于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进展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逐步开展建设类培训考试、教师培训、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校内技能培训等各种继续教育工作,在继续教育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省市和学校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理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分管领导及校园突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工作务必在校园突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1.病例发现及送诊

(1)继续教育学员(考生)必须凭合格的苏康码、本人有效证件、健康安全承诺书等,经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学员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期间,如果学员(考生)中有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活动组织者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报告,并由学院领导安排专人带该学员前往学校卫生所进行卫生诊断,经诊断仍为异常的,按照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处置,并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学员所在单位(院系)。具体流程如下:

 发热病人(≥37.3℃)→ 学院突发疫情工作防控小组(陈华,18905109766;王礼才,15365779609)→学校卫生所确认(徐曙,13905103105)→电话联系盐南疾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515-66661142)→学校派专人专车(车辆联系人姜新忠,车牌号苏JT520E,联系电话15005100273;随车陪诊人:南校区,何卉,13770101222;北校区,徐曙,13905103105)送第一人民医院盐南分院发热门诊(陈奇,18921893068)→校卫生所通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组长谢福华15961981775)、盐南疾控中心(孙晓凯,17305108796)、学员单位(社区、学院)→对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单独隔离观察→校卫生所组织相关人员对出入场所进行防疫消毒,直至疫情警报解除。

⑵送诊后诊断结果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按市疾控部门(盐南疾控指挥部)规定隔离和治疗。

⑶送诊后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送至学员单位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⑷送诊后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返回家中自我隔离。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正常参与继续教育活动。

2. 确诊病例后学院管控升级

⑴协助校突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按市疾控部门(盐南疾控指挥部),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会同学员所在单位、社区,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分类处置。

⑵病例所在单位办公室同事(班级、宿舍同学)、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师生等其他人员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均需进入相应的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

⑶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区域,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区域的消杀工作。

⑷病例活动过的楼宇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其他未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需原地自行隔离观察,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⑸严格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

⑹出现病例的继续教育活动应立即停止。

⑺非密切接触人员,原则上原地居家自行隔离观察,严控校园内人员流动。学院指定专人做好与接触者(学员、教师、工作人员等)的联系,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1.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疫情工作防控小组。
    组  长: 陈  华 18905109766    王礼才15365779609
    组  员: 王会珍13601410841     吴海东15365779908
             戴爱兵 15365772411    孙锦涛15365779890
    三、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
    1.一旦疫情发生,学院需第一时间与校突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疾控部门(盐南疾控指挥部)、指定医疗机构、派驻学校疫情防控综合服务工作组、学员所在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由市疾控部门(盐南疾控指挥部)、指定医疗机构和校突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防疫工作给予全面专业指导,学院所有工作应在指导下开展。
    2.稳定学员和师生员工思想,参照“疫情防控心理支持”,做好学员及全院员工心理辅导。
    3.及时通报准确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发展,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在防控工作群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4.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学校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
核发:0 点击数:2367收藏本页